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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学生教育管理预警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12
浏览次数: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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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分院)、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批评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预警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预警制度(试行)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学生教育管理预警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院教育、家庭教育和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功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坚持批评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教育管理预警制度,是指针对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在思想、学习、行为表现、身体和心理等方面出现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院、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信息沟通和危机警示制度。

第二条  预警对象包括出现学习成绩突然下滑、不及格课程门数较多、旷课、有违纪行为、身体或心理出现异常及网络散布谣言等情况的我院所有在籍学生。

第三条  预警分为学业预警、纪律预警、健康预警、网络预警四类:

(一)学业预警是指学院对多门功课成绩不及格或成绩突然下滑的学生,采取提醒、教育等预先警示的方式予以指出并帮助其改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学业预警:

1.不及格课程累计达10学分以上(含10学分)者;

2.学习成绩突然出现大幅下滑者;

3.一学期中累计旷课达8学时以上(含8学时)者;

4.一学期中累计迟到早退达16次以上(含16次)者;

5.其他需要进行学业预警者。

(二)纪律预警是指学院对违反学校纪律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采取提醒、教育等预先警示的方式予以指出并帮助其改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纪律预警:

1.一学期中累计夜不归宿3次以上(含3次)的或无故留宿他(她)人者;

2.发生违纪事件,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未履行请假手续、超过学校规定报到期限1天者;

4.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5.其他需要进行纪律预警者。

(三)健康预警是指学院对身体、心理等方面出现异常的学生,及时告知家长,提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要求家长采取相应措施及时预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健康(含生活行为)预警:

1.有自杀、自残倾向或性格内向、抑郁倾向严重者;

2.有伤害他人表现或性格偏激倾向严重者;

3.敏感、自卑、孤独、逆反情况严重者;

4.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关系严重紧张者;

5.患有支气管扩张、哮喘及先天性脏器疾病者;

6.有癫痫病病史、精神病病史、癔病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等情况者;

7.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其他类疾病者;

8.严重厌学者;

9.花销开支过大者;

10.欠缴学费与家庭实际经济不符者;

11.其他需要进行健康预警者。

(四)网络预警是指学院对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散布谣言、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的学生,采取相应措施及时预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网络预警:

1.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2.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3.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者

4.其他需要进行网络预警者。

第四条  预警程序:

(一)学生在学业方面需要预警时,所在单位教管干事应报请系主任同意后下达《学生纪律预警通告单》;学生在纪律和健康等方面需要预警时,所在单位学管干事应报请系(分院)主任同意后下达《学生纪律预警通告单》或《学生预警通告单》。通知方式包括通知学生本人并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家长;同时做好通告单原件的备份工作,并将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情况在《预警通告单备案表》或《班主任工作手册》中予以记录。

(二)对受到预警的学生,班主任要逐个找其谈话,系(分院)召开相关会议,帮助学生找出问题原因,并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其制定改进计划。

(三)预警超过两次的,由所在系(分院)教管干事或学管干事和班主任共同找其谈话,帮助学生制定改进计划。

(四)各系(分院)应做好预警的备案工作。

第五条  预警通告单一式三份,一份发违纪学生,一份发学生家长,一份留系(分院)存档。

第六条  各系(分院)应建立学生预警管理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教育,要做好被预警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帮助学生及时认识错误并改正。

第七条  各系(分院)向学生处上报学生违纪处分时,须同时提供已发出的学生违纪预警通告单备案表及谈话记录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1.学生纪律预警通告单

2.学生预警通告单

3.学生预警谈话记录

4.学生预警通告单备案表



附表1


学生纪律预警通告单


                  同学(家长):

20     /     学年度          学期,你(您的孩子)因                                                                                              原因,违反了校规校纪,你(您的孩子)若继续违纪并达到处分标准,我们将根据《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                        处分。希望该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请该同学(或家长)接到通告单后,于20           日前到系(分院)学工办报到(持通告单),对违纪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签发人:

班主任联系电话:

被预警学生姓名及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系(分院)(盖 章)


        



附表2


学生预警通告单


           同学(家长):

20       /        学年度         学期,你(您的孩子)近期出现                                 情况,为不影响你(您的孩子)的学业,望引起重视。

请该同学(或家长)接到通告单后,于20            日前到系(分院)学工办报到(持通告单),对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签发人:

班主任联系电话:

被预警学生姓名及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系(分院)(盖 章)


        



附表3


学生预警谈话记录



姓名


性别


民族


系(分院)


班级


学号


时间


地点


记录人


事件原由


谈话内容


学生签名


谈话人签字








附表4


学生预警通告单备案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系(分院)


班级


学号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记录人


参加人员


事件原由


谈话内容


与家长

联系情况


学生签字


班主任

签字


系(分院)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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