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大学生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外语系积极响应院团委号召,于11月19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团课活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又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经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大法。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得出了这一启发:宪法是保证人民全然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进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作为大学生,通过学习宪法,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优秀青年。要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要求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
通过本次团课活动,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外语系同学明确了如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和自觉遵守宪法。明白了法治文明,是依据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动身,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盛发达的蓬勃伟力。
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