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防指发〔2021〕37号)要求,结合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学院对2021年国庆节放假作出调整,小编将通知要点摘编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五,国庆节)至3日(星期日)放假3天。10月4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五)正常上课上班,9月26日(星期日)正常休息,10月9日(星期六)上午按原教学安排正常上课、上班。 国庆未休假日调整至寒假。 二、假期安排
(一)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国庆节假期期间,提倡师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呼,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呼市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呼。
(二)相关部门要妥善做好课程调整、学生出入校园管理、后勤保障、安全教育及疫情常态化等相关工作。各系适当布置一定的作业或指定一些阅读书目,使学生合理安排好假期时间。
(三)办公室安排好各级各类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院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假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