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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要求及答辩工作安排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具有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可参与指导毕业设计。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文献查阅、调查研究、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
2.根据学生选题的性质和要求,定期督促、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
3.按时完成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修改稿的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4.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等。
5.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评语《表四》,包括学生学习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应用价值等内容。
6.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7.认真做好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环节的工作记录情况《表四》,一般不得少于3次。
8.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或没有严格要求学生如期完成的指导教师,二者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
由各专业教研室分别布置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导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论文布置阶段
2020年9月12—30日,下达任务书、学生确定选题、布置写作事项、导师与学生见面等。
第二阶段:论文写作阶段
1.2020年10月1—31日,完成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大纲。
2.2020年11月1日—2021年1月15日,完成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3.2021年2月20—3月17日,完成二稿、提出修改意见。
4.2021年3月18—4月6日,完成三稿、提出修改意见、初步定稿,学生一并提交论文 。
第三阶段:论文检测、答辩及成绩上报阶段
1 .2021年4月7—9日,统一检测。
2.2021年4月10—14日,导师与学生见面,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确定终稿;
3.2021年4月15—16日,分配答辩小组、学生抽签分组。
4.2021年4月17—18日,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汇报。(抽检不合格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者,将于一周内安排二次答辩)
5.2021年4月19—23日,指导老师填报论文(设计)成绩,各教研室汇总提交系教管。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
2021年4月27日,召开系会,总结论文(设计)写作、指导及答辩工作情况。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
1. 成立论文答辩领导机构。由系主任任组长,系主任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系教管、学管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为机构成员。
2.答辩工作小组至少由3名教师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原则上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2名在校生担任秘书,负责记录、计时、核分,及后勤服务工作。
3.学生答辩时,向答辩组提交3篇纸质版论文,并陈述论文3-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理由、研究方法、论文结构、主要观点等。
4.答辩教师提问要严谨认真,所提问题3个为宜;学生答辩期间认真做好记录,之后将答辩记录录入到《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五》中,并于次日提交给指导教师。
5.答辩教师及学生要注重仪态仪表,师生要求身着正装,遵守答辩现场有关规定。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依据“写作成绩+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指导教师评定的写作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60%。
2.答辩成绩由各小组的工作秘书提供给相关教研室,答辩评语意见由系里提供统一模板,之后由指导教师将答辩评语意见、答辩成绩和综合成绩分别填入《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六》。
3.对二次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仍不及格者,由系里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其补修安排在之后应届毕业生论文工作中进行;也可经系主任批准,结合工作实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后方可补发毕业证书。
经济管理系
20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