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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通报/ NOT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治安综治工作动态
(第九期)
内蒙古师范大学
鸿德学院综治委 2018年10月12日
关于开展秋、冬季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系(分院)、处(室):
目前,正值秋冬交换季节,也是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冻伤摔伤事故的时间段,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四号预警通知要求和院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真正明白做好安全工作是学生完成学业和家庭幸福的保障,是校园安全稳定的基础,从而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开展活动时间
10月15日—11月15日。
三、教育形式及内容
(一)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安全教育采取院、系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各系(分院)2018级学生以法纪安全为主要内容,由学院统一组织安全讲座;2017、2016学生由各系(分院)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的安全教育,学院配合进行;
(三)各行政处(室)本着“抓行业管理必须抓安全管理”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所属员工开展本专业安全教育。
(四)学院各社团和各餐厅、超市、商铺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学院视情予以配合。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站在为师生、员工人身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教育的重大意义,精密组织,认真安排,保证每位师生受到教育,打好思想防范的基础,真正达到开展教育活动的目的。
(二)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中,如遇有特殊情况而需调整教育时间或内容的,可及时与安全处联系,进行合理调整,做到工作教育两不误。
(三)学生社团组织和餐厅、超市、商铺人员的安全教育,院团委、总务处可在学院总体部署范围内,结合实际采取不同形式组织进行,做出具体的安排。教育计划于10月20日前报安全处。
附:安全教育活动讲座安排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018年10月12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安全教育时间安排
单位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授课人 |
人文系 | 10月16日 (星期二) | 图书馆五楼报告厅 | 法制安全教育 | 梁和平 |
管理系 | 10月23日 (星期二) | —— | —— | —— |
财会系 | 10月28日 (星期日) | —— | —— | —— |
艺术系、影视分院 | 10月30日 (星期二) | —— | —— | —— |
经管系 | 11月4日 (星期日) | —— | —— | —— |
人文系 | 11月6日 (星期二) | —— | —— | —— |
外语系 | 11月21日 (星期三) | —— | —— | —— |